2022年6月7日下午1点30分,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支部党建立项活动有序开展,园林系学生第二党支部组织学生党员及全体积极分子于实训四709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围绕学习“和谐”这一主题展开,学生党员通过自身学习理解感悟,将自身学习总结以及和谐的含义、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的意义、如何培育和践行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享给支部积极分子们,支部积极分子们也分享自己的感悟。支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充分认识到和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它贯穿于个人修为、国家治理、社会建构等各个层面,要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结合起来,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让支部学生党员及积极分子们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大学生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逐步实现人自身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只有每个公民都成了“和谐分子”,整个社会才能成为和谐社会。
(初审:倪海奔;复审:吴慧敏;终审:陈剑勇)